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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感谢杨法官,在案件判决结束后依然耐心做答疑工作,我已经释怀了,我愿意放过彼此,把钱还给他,从此各过各的日子。”近日,被告马某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十天主动将85000元的现金带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,当场交给原告魏某。此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,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。
原告魏某与被告马某,在2020 年 11 月经人介绍相识,2020 年 12 月原告经媒人给付被告马某彩礼 200000 元、订婚礼金 10001 元、三金 20000 元,双方于2020 年 12 月 10 日按照当地习俗举办结婚仪式,但未领取结婚证件。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,无法共同生活。原告魏某于2023年4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并要求被告马某返还给付的彩礼及礼金。
收到案件后,承办法官杨焕立即电话联系给原、被告双方,详细了解案件情况。在前期的调解阶段,原告魏某态度强硬,坚决要求离婚,并要求被告马某全额返还给付的彩礼。被告马某认为双方已经结婚且共同居住,故不同意返还彩礼。经法庭多次调解后,被告马某仍不愿意返还任何彩礼,双方陷入僵持。
之后,案件如期开庭,杨焕在庭审阶段所做调解无效后,给双方下达了判决书。被告马某在接到判决书后,不能接受判决结果,认为要求其返还85000元的彩礼是不公平的,每天都来法庭哭闹。每次马某来法庭,杨焕都认真接待,耐心释法,安抚她的情绪。杨焕以魏某的家庭情况为出发点做被告思想工作,使被告了解到:魏某年幼时其父病逝,母亲也有病在身,其姐姐是一个精神病人未婚嫁需要照顾。全家仅靠魏某一人外出挣钱,作为全家的经济来源,此次结婚魏某所支付的彩礼多为外借,现在家庭经济情况极其困难,因此法庭结合法律规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,让其返还85000元是合理的。况且现在双方已经不在一起共同生活,各自安好、另寻幸福是最好的结局。
经过法官的劝说,被告马某同意将判决的85000元支付给原告魏某,并通过法庭一次性将85000元的现金交付给原告魏某。魏某收到现金后,惊喜万分,不断向杨法官表示感谢。
据悉,该院将以“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”活动为载体,持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,加强溯源治理,多措并举化解矛盾,力争从源头上化解矛盾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。(供稿:冯立振 赵晓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