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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鹰优选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(FOF)(基金代码:A类份额:017050,C类份额:017051;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〔2022〕2393号文注册,已于2023年4月7日开始募集,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7月6日。
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利益,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以及《金鹰优选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(FOF)基金合同》、《金鹰优选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(FOF)招募说明书》和《金鹰优选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(FOF)份额发售公告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,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7月6日提前至2023年6月26日,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6月26日,2023年6月27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。敬请投资者留意。
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(www.gefund.com.cn)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(4006-135-888)咨询相关事宜。
风险提示: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。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,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。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,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,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。投资有风险,决策须谨慎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和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》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投资者购入基金时,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,货币市场基金、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。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,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,也有可能损失本金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责。特此公告。
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3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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